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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8死大客司机曾多次违章仍畅行无阻 监管部门面对追问哑口无言
中国新闻来源:央视网 2018年07月09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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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6月29日,京港澳高速湖南衡阳衡东段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14人受伤,肇事大客车属地是河南平舆县,事发后,记者来到了河南平舆,发现事故车辆和驾驶员,在今年初就因为两次疲劳驾驶被警方通报,但违法行为并没有被纠正,依然在营运。
6月29日晚上8点41分左右,在京港澳高速衡阳衡东段,一辆大客车由南往北行驶时,穿越了中央隔离带,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槽罐车相撞。大客车车头被撞击的严重变形,司机当场死亡,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4人受伤,大客车车牌号为豫Q52298,来自河南省平舆县,记者调查发现,此前大客车就有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被警方通报。
河南平舆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杨宏飞:“发现车有两次疲劳驾驶行为,分别为1月份和今年4月份,发现以后,按照有关规定,把它的违法抄告给公司,抄告给运管局,要求公司对车辆进行监管,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然而仅仅70天之后,这辆车就在湖南衡阳发生交通事故,事发时,车上有两名司机,其中一名司机李某,就是此前两次因多次疲劳驾驶被通报的肇事司机。当时负责处理此事的驻马店市汽车运输公司,平舆分公司安全经理方勇正在衡阳前方处理事故,记者电话采访了他。
河南省驻马店汽车运输公司平舆县分公司总经理 方勇:“违规情况,要求4个小时必须休息,李某只错过几分钟的时间,没进服务区休息,所以对他批评教育以后,他态度比较诚恳。”
记者:“但是他第二次又犯了,等于说是两次。”
河南省驻马店汽车运输公司平舆县分公司总经理 方勇:“第二次,处罚了1000元以后,进行全体召开的安全例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以示警告,并且保证的比较好,再也不会犯这种态度。”
据了解,司机李某是豫Q52298上的司机,该车辆常年往返于河南平舆和广东中山市,整个路途全程约1200公里,按照大客车限速100公里每小时的情况下,全程跑完1200公里不停歇,需要约12个小时。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大客车行驶4个小时就要休息一次,这样算下来,这辆大客车整个路途需要进服务区休息3次,往返一次需要6次休息,一个星期往返两次需要12次休息。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4月20日的抄告书上写明,经调取10日至17日,一个星期内的GPS预警监控信息发现,豫Q52298车辆曾出现多次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被通报 运输公司轻处罚
对于这样一个多次疲劳驾驶,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司机,平舆县驻马店汽车运输公司平舆县分公司总理的处理又是怎样的呢?在1月4日,平舆运输分公司对交警大队的回执中这样写明,公司以安全经理方勇为组长,对豫Q52298等车辆疲劳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理内容只有一句话,要求监控员重点监控,而在三个月后,4月24日,该车辆第二次疲劳驾驶被通报后,运输公司对于交警大队的回执中,关于对该车辆处理也只有一句话,对该车辆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两个月后,这辆车最终在河南衡阳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司机李某当时正在车上。
疲劳驾驶轻处罚 运管局并无异议
事实上,大客车司机疲劳驾驶属于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已在事故中死亡的司机李某此前两次被警方通报都是因为疲劳驾驶,那么他为什么在短时间内又继续上路驾驶了?
河南平舆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杨宏飞:“按照交通安全法,疲劳驾驶,大客车属于记12分,罚款200元,12分全扣了。那就是说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我国对于大客车疲劳驾驶的行为处罚较为严厉,公安部123号令明确有以下违法行为的要一次记12分。其中第十项就包括: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按照规定,对于李某两次通报多次疲劳驾驶的处理,驻马店市汽车运输公司平舆分公司,应将处理结果分别上报给县运管局和交警大队,由这两个部门对处理结果审核监督。
运输公司轻处罚 运管局并无异议
作为运输公司的主管部门,平舆县运管局对大客车运输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然而,两次处理结果上报后,这样的安全隐患,并没有引起运管局的重视。
记者:“作为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并负有安全责任监管的部门,你们对这个整改结果,当时认不认可?”
河南平舆县运管局副局长 陈中立:“我们只是认可这个企业的整改报告。”
记者:“那就是认可了?”
河南平舆县运管局副局长 陈中立:“不是,他这个整改报告不光报给我们,也报给交警部门了。”
记者:“你先不管交警,就是你们认不认可,当时?有没有要求,觉得他们没有整改不到位,进一步整改的?”
河南平舆县运管局副局长 陈中立:“这个我没法回答你。”
对于这样一个两次严重违反交通法的司机,运输公司内部以批评教育了事,而主管部门运管局,并没有对处理结果提出异议。
记者:“像这样的一个车辆继续在路上行驶你觉得安全吗?”
河南平舆县运管局副局长 陈中立:“这个,安全的主体责任落实在企业。”
疲劳驾驶轻处罚 因不在执法“管辖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客车司机疲劳驾驶,应当一次扣除12分,这就意味着,司机李某在第一次疲劳驾驶后,就应失去行车资格。但是,作为执法单位的交警部门并没有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杨宏飞队长解释,主要原因是当时发现车辆违法行为在外地的高速公路上。
河南平舆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杨宏飞:“交警部门只能处罚本辖区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高速上或者外地的交通违法行为咱无权处理。”
记者:“有没有一个渠道能够把信息沟通过去,告知外地的交警部门,他的辖区内出现了这样的违法事实?”
河南平舆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杨宏飞:“咱这边的监控平台监控的违法疲劳驾驶的记录情况,外地没这个数据,外地监控不到,你就告诉他,他没有证据。”
记者:“这个事感觉是一个很奇怪的事,你们发现了违法事实,无法处理,不在属地,而在属地的交警部门,公安系统并不知道存在违法事实,这样对于违法车辆来说,驾驶员来说,不就是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吗,还是照样能够开车。”
河南平舆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杨宏飞:“只有公司平常加大管理力度。”
监管执法未处理 违法司机仍畅行
就这样,违法行为没有处理,而公司两次处理结果,上报运管局和交警大队之后,两个部门对于结果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就这样,带着两次疲劳驾驶记录的司机李某,和牌照为豫Q52298的大客车,继续在路上行驶了70多天,直到事故发生的那一刻。
电话采访 河南省驻马店汽车运输公司平舆县分公司总经理 方勇:“如果时间能倒回到那时候,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记者:“您感觉当时也是处理轻了?”
电话采访 河南省驻马店汽车运输公司平舆县分公司总经理 方勇:“对。”
事故调查组正展开调查
记者了解到,事故客车所属的驻马店市汽车运输公司平舆分公司,因旗下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已被交警多次通告,目前,事故调查组已经进驻河南省平舆县展开调查。
专家:交警执法不存在管辖权障碍
平舆县交警大队称他们对大客车外地的违法行为,涉及到管辖区的问题,无权处理。对此,专家表示,交警执法并不存在所谓的管辖权障碍。
河南省政府法制咨询专家 闫斌:“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如果管辖权不在你,但是如果有下面情形的,比方说正在发生的危害行为,还有,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你即使不具有管辖权,你也应当先处置,后移交。”
专家表示,公安部《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的第五条,明确写明,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本案中,机动车的登记地就是河南省平舆县,也就是说公安部已经明确了平舆县交警部门具备管辖权的执法资格。
河南省政府法制咨询专家 闫斌:“这个事件中,疲劳驾驶是一种动态的监控程序,当地交警部门是难以被发现的,如果本地的登记部门对它了解,又不能处理,对社会的危害性比较大。因为它涉及到公共安全,它一旦出事情,都会造成重大的社会后果,所以在此是必须要处理的,而不是可处理可不处理。”
大客车安装GPS系统,目的是为了尽早的发现驾驶员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而在此次事件中,驾驶员李某明明已经被发现了多次疲劳驾驶的问题,却仍然上路行驶,畅通无阻。这恰恰说明,安全生产和监督的法律和政策,未能得到有效执行。